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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宁市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的公告(2019年 第66号)济宁市医疗器械咨询代办代理公司

2022-03-05 14:36:51     1539

 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9〕37号),规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建设,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,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,国家药监局制定了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》,现予发布,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  特此公告。

  附件: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


国家药监局
2019年8月23日
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66号公告附件.doc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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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网络 或国家官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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